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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驻所检察官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悉心关心在押人员,通过讲解法律常识、谈心等手段,感化在押人员,促使在押人员踊跃向驻所检察官汇报思想状况及检举揭发刑事案件线索,从而发现两起入室抢劫犯罪线索,经查证属实,并破获三犯罪嫌疑人在外流窜期间作案32起的犯罪事实。
罪犯刘红要,男,现年34岁,因绑架杀人于2004年12月24日被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
犯罪嫌疑人李炳乾,男,现年38岁,住宝丰县杨庄镇
楝树园村。于2005年4月14日因涉嫌抢劫犯罪被宝丰县公安局刑事拘留。
犯罪嫌疑人温明军,男,现年39岁,住宝丰县杨庄镇大温庄村。于2005年4月15日因涉嫌抢劫犯罪被宝丰县公安局刑事拘留。
犯罪嫌疑人郭自见,男,现年40岁,住宝丰县杨庄镇白庄村。于2005年4月15日因涉嫌抢劫犯罪被宝丰县公安局刑事拘留。
2005年元月24日,我院驻所干警在与在押人员赵志敏(男,现年32岁,因抢劫杀人被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缓,2005年3月投牢与河南省豫西监狱)谈心时,赵志敏向我院驻所干警检举揭发刘红要有漏罪行为。检举称:刘红要于1998年12月份的一天晚上伙同李炳乾、温明军、郭自见经过精心预谋后,窜至宝丰县张八桥镇孔庄村贾庄自然村程虎(男,65岁)家,四人蒙面持刀入室将程虎夫妇用绳捆住后,抢劫人民币200余元。
2005年2月20日犯罪嫌疑人李布雨(男,现年32岁,因涉嫌故意伤害犯罪于2004年11月2日被我院批准逮捕)主动向我院驻所干警检举揭发刘红要于1998年12月的一天晚上伙同李炳乾经过精心预谋后,于当天晚上21时左右,窜至鲁山县辛集乡辛庄村张秋生(男,现年67岁,单身汉)家,刘红要在门外望风,李炳乾进屋后持刀抢劫张秋生人民币380元。
我院驻所干警获此犯罪线索后,向院领导进行了专题汇报,检察长高度重视,并对这些线索进行疏理分析,认为事实清楚,具有可查性,随即召开公检两家联席会议,将案件线索移交宝丰县公安局进行查处,并要求我院的狱侦小组成员监督和参与此次案件线索的侦查工作。我院的狱侦小组成员不辞辛苦,会同宝丰县公安局的侦查人员转战南阳、洛阳、郑州等地,终将流窜作案多年的李炳乾、温明军、郭自见抓获。经查证,李炳乾、温明军、郭自见不但有以上犯罪事实,还发现三人在外流窜期间作案32起,抢劫、盗窃财物折合人民币15万余元,其中入室抢劫16起,盗窃16起的犯罪事实,从而破获了宝丰县公安局多年想破而未破的积案。
撰稿: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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