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因朋友打牌输钱不满,为帮其要回赌资而抢劫别人财物的被告人胡庆照,近日被河南省宝丰县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2000元。
宝丰县大营镇宋坪村村民宋留延(另案处理)因打牌输钱不满,于2002年7月24日早晨,纠集胡庆照等人预谋要回赌资。经过商议胡庆照等人携带两把刀和一根钢管,来到曾参与打牌的鲁山县让河乡让河村村民岳永峰所住宿的宝丰贵宾楼606房间要钱,岳不给,胡庆照等人便对岳进行殴打,并抢走现金2000余元及一部波导牌手机,并将岳永峰打成轻微伤。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胡庆照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暴力手段,强行劫取他人财物,其行为构成抢劫罪,遂作出了前述判决。
撰稿 张艳峰 孟超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