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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2007年0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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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村乡镇站所人员职务犯罪多发的原因及对策


   

随着市场经济的进一步深化和发展,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期的矛盾日益突出,特别是职务犯罪的发生已经成为制约当地经济发展的关键因素之一。近年来, 我们通过查办三机关一部门的职务犯罪案件,有效地遏制了职务犯罪的滋生和蔓延。但是,随着中央财政日益关注三农问题,个别基层乡镇干部把黑手伸向农村、农民,肥一私之利,这种现象已经严重危及基层政权的稳定,极大地损毁了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自20011月以来, 我院把工作重点转向乡镇职务犯罪案件,据统计,我院共查处各类职务犯罪案件32件,其中,乡镇站所22件,占总数的70%,且呈逐年上升趋势。院党组认为基层社会的稳定事关全局,事关农民切身利益,要求检察干警一方面要注意办案的社会效果,另一方面要加强对乡镇站所职务犯罪案件的预防,分析发案原因,寻找预防对策,帮助建章立制,堵塞漏洞。

一、基层站所职务犯罪多发的原因

经过调研,我们发现基层站所一把手犯罪现象突出,管钱管物的实权人物犯罪率较高,拥有行政执法权的基层管理人员犯罪现象严重;犯罪手段更加隐蔽、狡猾,表现在不入帐、不建帐、建假帐、两套帐等,有的采用迂回手段进行贪污犯罪,私设小金库问题十分普遍,利用熟悉财务等专业知识特长,边作案边销毁证据,给侦查工作造成很大困难;从犯罪的关联性来看,单一的贪污犯罪减少,而贪污、受贿、挪用、徇私舞弊数罪交织犯罪增加。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学习教育不够,思想蜕变,逐步滑入犯罪泥坑。一些基层站所重业务轻政治,不抓政治理论学习和思想教育,不过组织生活,不受组织约束,有的对廉洁纪律和党纪条规的要求不学、不知,犯了错误后才知道违反了条规。个别站所干部甚至奉行有权不用,过期作废的信条,在工作中以权谋私,贪污受贿、徇私舞弊,走上了犯罪道路。

二是体制不完备,监督不力,管理失控。多数基层站所实行的是条块结合,以条为主的双重管理体制,由于看得到的管不到,管得到的看不到,形成多头管理、无人负责状况,一些基层站所人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成了盲区,双重管理实际不到位,导致基层站所经济犯罪案件多发。

三是征收标准不透明,行政随意性大。基层站所是行政执法部门的派出机构或组成部分,担负着征收各种规费的职能。由于有的行政法规对处罚标准的规定过于宽松,收费标准不透明,处罚的尺度难以把握,其运作过程基本上依赖于个人行为,加之主管部门只下达收费指标,而对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程序等把关不严,给一些基层站所工作人员留下滥用征收规税费的空间。如李庄乡土地管理所原负责人刘某,利用多收费少记帐等手段,在完成上级部门下达的收费任务后,将超额收取的近4万元管理费侵吞,案发后为自己换来三年有期徒刑。

四是财务制度不严,乱收乱支严重。有的站所违反收支两条线的管理规定,收费不开票据,私设小金库,支出时违反财经纪律,甚至白条入帐;有的擅自核销往来帐目;有的站所搞夫妻站兄弟所,如我县石桥镇农机站原站长杨某,让其妻子担任该站会计,将农机站当成自家作坊一般,无人监督,一家天下,使该站财务严重混乱,随意支出款项,为以权谋私大开方便之门,致使该站短短两年亏损三十余万。县纪检、检察机关分别对其进行了调查,皆因该站财务不规范、帐目不全,使调查陷入困境无法进行,问题至今得不到解决,导致该站职工连年上访。一些主管部门领导将不该在基层站所列支的费用拿到站所变通化解,机关干部的奖金、福利也到站所报支。结果蛀空了集体资产、损害了群众利益,败坏了社会风气。

二、对遏制和减少基层站所工作人员职务犯罪的几点思考

我们认为,在加大打击基层站所职务犯罪的同时,要加强对基层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牢固树立廉政勤政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宗旨意识,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增强法制观念和防范职务犯罪意识。应抓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第一、严格教育,强化秉公执法、勤政为民的意识。要把思想政治建设作为基层站所首要任务,始终抓住不放。一是强化理想信念教育,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自觉维护党和政府的形象。二是强化政治纪律教育,提高他们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自觉性,保证政令畅通。三是强化党纪、法律教育,增强他们的法制意识,做到遵纪守法、依法办事,自觉接受监督。

第二、理顺关系,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立体管理网络。理顺基层站所的管理体制,明确主管部门和乡镇党委的管理职能。一是改革管理体制,精简人员,提高办事效率。对设置过散、任务相同或相近的基层站所进行合并,设立综合性机构,将经营权与行政管理权脱钩。二是改革用人制度。可采取公开招聘、公平竞争、择优录用的竞争上岗机制,选准、配强基层站所领导班子。三是强化对基层站所负责人的监督。改变主管部门和乡镇党委双重领导管理体制,而以主管部门领导为主,并对其负责人进行任期责任审计和离任审计,实行易地换岗,定期交流。从体制和机制上加强对权力的制约,避免不廉洁行为的发生。

第三、改革财政体制,加强对财政的监控。成立乡镇财税服务中心,负责集中办理乡镇直属行政单位的会计核算业务,取消基层站所的原有会计出纳岗位,取消其原有银行帐户,将原帐户余额一律划转乡镇财税服务中心统一帐户,实行分户核算。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后,纳入乡镇会计集中核算单位的资金所有权、资金使用权和支出审批权不变,统一由财税服务中心办理资金结算和进行会计核算。

第四、坚持教育、监督和惩处并重,多管齐下。一是坚持自律与他律相结合,通过教育引导、制度约束、考察选用、调整撤免等手段来规范基层站所工作人员的行为,二是坚持组织监督与群众监督相结合,加强对基层站所工作人员的全程监督。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进行批评教育。定期征求群众意见,听取群众批评,接受群众监督。三是坚持教育与惩处相结合,既要克服重查处、轻教育的倾向,又要克服重教育、轻惩处的倾向,打防并举,标本兼治。针对当前乡镇站所职务犯罪的高发势头,检察机关应把查处乡镇站所工作人员贪污、贿赂犯罪作为打击的重点,经常深入乡镇基层调查研究,排查案件线索,对构成犯罪的,坚决依法惩处,并注意从中深挖窝案和串案。同时,积极做好基层站所工作人员的职务犯罪预防工作。通过上门开展警示教育、法律咨询、开设法制课等形式,宣传法律知识,教育他们增强遵章守纪的自觉性;帮助站所建章立制,堵塞管理上的漏洞,为乡镇站所工作的开展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撰稿:预防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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