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讲正气、树新风”主题
教育活动的实施方案
为全面加强新形势下党员领导干部的作风建设,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实现我县“双高双翻番、努力进位次”的奋斗目标创造良好的政治环境,按照省、市、县委的统一部署和要求,院党组决定自2007年4月开始,集中两个月的时间,在全院深入开展以学习贯彻胡锦涛同志在中央纪委七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加强领导干部五个方面的作风建设、树立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为主要内容的“讲正气、树新风”主题教育活动。为推动“讲正气、树新风”主题教育活动的深入开展,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立检为公、执法为民为指针,以解决我院存在的突出问题为重点,结合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及十六大以来历次中央全会、中央纪委七次全会和省八次党代会、省纪委二次全会、市七次党代会、市纪委二次全会以及县十次党代会、县纪委二次全会精神,着力在查摆整改问题,加强司法规范化建设,推动检察队伍建设上下功夫,使广大干警的执法理念进一步端正,监督能力进一步增强,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思想作风进一步改善,人民群众对检察队伍和检察工作的满意度进一步提高。为建设平安宝丰,构建和谐宝丰提供坚强的政治和法制保证。
二、主要目标任务
“讲正气、树新风”主题教育活动中,要着力抓好五个环节的工作。一是学。把学习胡锦涛同志关于作风建设的重要讲话精神与学习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同志关于党的作风建设的论述结合起来,在领会精神实质上下功夫,真正做到学出精神、学出新意、学出氛围、学出成效。二是摆,通过召开民主生活会、开展谈心活动,找准班子及个人存在的突出问题,做到摆问题要具体,谈认识要深刻,订措施要有力,要切实可行,确保活动取得实效。三是建。在学习和查摆问题的基础上建章立制,对加强五个方面的作风建设和树立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作出明确规定、提出明确要求,以制度规范作风,以制度促进作风,以制度保障教育活动的健康发展。四是查。严肃查处一批因作风败坏引发的典型案件和违纪问题,以这些反面典型为教材开展警示教育,做到以案施教、以案为鉴。五是树。树立勤廉兼优的先进典型,树正气,扬清风,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和表率作用,以先进事迹影响和带动身边人。开展主题教育活动,要切实达到如下目标要求:
(一)理想信念进一步坚定。全体干警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自觉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腐朽思想的侵蚀和影响,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信念,增强党性观念,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
(二)宗旨意识进一步牢固。全体干警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观念进一步增强,作风进一步改进,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密切,始终把人民群众的冷暖放在心上,做人民群众的贴心人,艰苦奋斗、克已奉公,廉洁从检、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情为民所系,公正执法,一心为民。
(三)道德修养进一步加强。全体干警要牢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模范遵守职业道德和行为准则,遵守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自觉养成讲道德、重修养、尚清廉、促和谐的良好风气。
(四)作风建设进一步改善。通过学习,在提高认识的基础上,全体干警真正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和生活作风上有明显提高,精神面貌进一步改善,与群众的关系进一步加深,求真务实等优良传统和作风得到进一步发扬。
三、工作原则
(一)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用科学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把开展“讲正气、树新风”主题教育活动与解决我院存在的突出问题结合起来,与促进文明执法、公正执法、构建和谐社会结合起来,坚决反对搞形式主义和做表面文章。
(二)坚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采取多种形式,促使干警主动查找和解决自身存在的问题,敢于亮丑,严于解剖,自觉增强党性修养,增强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不断改造自我、提高自我、完善自我。
(三)坚持走群众路线。把走群众路线贯穿于主题教育活动的全过程,班子成员和中层领导干部要积极主动地广泛征求和听取群众意见,自觉接受干警的建议和监督,相信和依靠群众,推动“讲正气、树新风”主题教育活动扎实深入的开展。
(四)坚持统筹兼顾,做到活动、工作两不误、两促进。各部门及全体干警要坚持把主题教育活动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认真抓好落实。要通过主题教育活动,切实提高全体干警的思想认识,转变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把学习的成效落实在促进全院工作的发展上;以活动来促进各项工作的开展,以工作来检验活动的成效,真正做到工作、学习两不误、两促进和两提高。
四、方法步聚
“讲正气、树新风”主题教育活动自4月9日开始,至5月31日结束,分三个阶段:
(一)学习动员阶段(4月9日至4月20日)
1、主要任务: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搞好“讲正气、树新风”主题教育活动的自觉性和紧迫性。
2、学习内容:《中国共产党章程》,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胡锦涛同志在中央纪委七次全会上的讲话,徐光春同志在省纪委二次全会上的讲话,邓永俭同志在市纪委二次会上的讲话,严寄音同志在县纪委二次全会上的讲话及党纪法规和省委下发的有关学习资料。
3、学习时间:个人自学时间不少于40学时,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3天。
4、学习方法:采取个人自学、集中学习、专题辅导、收看录像、座谈交流、中心组学习等形式,建立学习考勤制度,保证人员到位,落实学习内容,做好读书笔记,并认真撰写心得体会。
(二)查摆问题阶段(4月21日至5月10日)
1、主要任务:对照活动要求,实事求是,认真查摆、找准、查实领导班子及全院干警在思想、作风、工作、纪律、廉洁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2、查找问题的重点:在认真学习、提高认识的基础上,全体干警要对照党章、“八个坚持、八个反对”、加强五个方面的作风建设和树立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等内容,认真查摆班子和个人存在的问题及不足。主要查摆在理想信念、宗旨意识、道德修养方面存在的问题,以及“两个务必”思想树立得牢不牢、干事创业的锐气足不足、廉洁自律规定和民主集中制执行得好不好、班子的凝聚力、战斗力强不强等问题。要通过查摆,使干警认识自身存在的问题、不足及其危害性,敢于揭露矛盾,分析思想根源,对照先进找差距,决不脱离实际走过场。对于教育活动中查摆出的因作风败坏引发的典型案件和违纪问题,要依法依纪严肃查处。
(三)整改提高阶段(5月11日至5月31日)
1、主要任务:针对查摆出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抓好落实,见诸行动。
2、整改内容:坚持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着重解决什么问题,并做好组织调整、责任追究和建章立制工作。
3、整改方法:坚持作风整改与工作整改结合,解决突出问题与健全工作制度相结合,自我整改和组织处理相结合。集体和个人都要制订整改方案,对于班子和个人存在的问题,要区别情况给予诫免谈话、组织调整、党政纪处理。对于带有普遍性的问题,要归纳分类,建立和完善相应的规章制度。
4、整改提高阶段的主要环节和要求:
(1)分类制定整改方案:全院各部门根据各自存在的实际问题由主管领导牵头,组织本部门人员,充分征求意见,研究制定加强管理、完善工作机制的方法和措施,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
(2)、落实整改方案。按照整改方案的要求,把任务分解落实到人,确定整改时限,明确整改要求。已具备整改条件的问题,要马上整改;通过努力能够解决的问题,要限期整改;一时解决不了的问题,要积极创造条件逐步解决。
(3)、严肃处理违法违纪人员。对于发现的违法违纪问题,要依法依纪严肃查处。
五、组织领导
开展“讲正气、树新风”主题教育活动,是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的进一步深入,是打进构建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保证,也是当前检察机关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要高度重视,科学安排,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确保取得实效。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为加强对“讲正气、树新风”主题教育活动的组织领导。成立宝丰县检察院“讲正气、树新风”主题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党组书记、检察长王明文同志任组长,袁宏勋、张根正、王志强、范明春任副组长,成员连俊杰、李保兴、洪曜娜、尹相欣。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张根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二个工作组。综合组:组长连俊杰,成员:洪曜娜、尹相欣、尹成立,具体负责全院主题教育活动的组织协调、综合指导,文字材料,简报编发、信息上报、会议筹备等项工作。督导组:组长范明春,成员李保兴、冯建志,负责全院主题教育活动的督导工作,确保活动扎实推进,取得实效。各部门负责人要切实负起对本部门活动的领导责任,部门正职为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的教育活动要亲自抓、负总责。
2、搞好协调,形成合力。这次主题教育活动在党组领导下,由办公室、纪检监察、政治处及相关部门负责,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纪检监察要加强对整个主题教育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协调有关部门组织举办警示教育活动;政治处要加强对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监督,并将此作为加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重大措施;协调有关部门组织先进典型事迹报告会。
3、营造舆论,搞好宣传。充分利用专栏、专刊、内网、信息交流等形式,广泛宣传开展主题教育活动的重大意义,宣传主题教育活动的成效,宣传教育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营造高度重视、广大党员主动参与的良好氛围。
4、统筹兼顾,推动工作。要把“讲正气,树新风”主题教育活动与社会主题法治理念教育活动结合起来,与当前的检察工作结合起来,统筹兼顾,用检察工作是否取得新进展作为检验主题教育是否取得成效的重要标准,通过教育活动推进其他工作,全面完成各项检察工作任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