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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的实施方案
为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把我院干警的思想统一到党的十七大精神上来,把力量凝聚到实现党的十七大确定的各项检察工作任务上来。经院党组研究,决定在我院迅速掀起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的热潮。
一、指导思想
党的十七大是在我国改革发展关键阶段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大会,是我们党和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必将在中国共产党的历史上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要充分认识十七大的历史地位和重大意义,全面准确学习领会党的十七大精神,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着眼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科学周密安排,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重要任务抓紧抓好,努力把干警的思想统一到十七大的精神上来,统一到十七大作出的战略部署上来,统一到完成十七大提出的各项工作任务上来,努力把我院检察工作推向前进。
二、
学习内容与时间安排
重点学习胡锦涛总书记代表党的十六届中央委员会所作的工作报告、十七大通过的新《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各级会议的重要文件,决议、决定和各级领导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的重要讲话等。
(一)
集中学习阶段(11月至12月)
根据中央、省委、市委和市院的统一部署,结合我院实际,全体干警在原原本本学习十七大工作报告、《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的决议和徐光春书记在省委八届四次全会上的讲话等内容的基础上,采取召开座谈会、报告会和专题讲座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学习宣传贯彻十七大精神的活动,掀起贯彻十七大精神的学习热潮。学习内容:
1、学习胡锦涛同志在中国共产党十七次代表大会上所作的工作报告。
2、学习中国共产党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关于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定。
3、学习中国共产党十七次代表大会关于《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的决定。
4、学习徐光春书记在省委八届四次全会上的讲话《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奋力开创中原崛起新局面》(河南日报10月31日)。
5、学习贾春旺检察长在传达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大会上的讲话。
6、邓永俭书记在市委七届四次全会上的讲话(平顶山日报11月2日)。
(二)
学习贯彻落实阶段(2008年1月至6月)
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全体干警要深入学习十七大精神,深刻领会十七大精神的实质,进一步把思想统一到党的十七大精神上来,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落实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各项部署和任务上来,更加自觉、更加充分地发挥检察机关的职能作用,为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新的贡献。
三、
学习方法
各支部要针对本部门实际,把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作为当前和明年政治理论学习的主要内容来安排,采取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分组讨论与撰写心得体会相结合,办好专题研讨会与报告会相结合的方法,组织好十七大精神的学习贯彻。个人自学每周不少于2次,集中学习每周组织1次。采用多种形式、多种渠道,搞好十七大精神的学习贯彻,形成学习贯彻的浓厚氛围。
四、要求
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要认真研读党的十七大文件,原原本本学习党的十七大报告和党章。全面准确领会党的十七大精神,就是要深刻领会党的十七大的主题,坚定不移地高举中国取得的新的重大成就,更加自觉地贯彻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深刻领会改革开放的伟大历史进程和宝贵经验;深刻领会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新要求;深刻领会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等方面的重大部署;深刻领会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用党的十七大精神武装干警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一)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我院党组把学习宣传贯彻十七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摆上重大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各支部实际,周密安排,精心组织。要及时了解学习贯彻情况,总结推广经验,把学习宣传贯彻十七大精神不断引向深入。我院将不定期对学习情况进行检查和抽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各支部学习中有好的经验要及时上报院政治处。
(二)要区分层次、分阶段学习
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各级领导干部是重点。要坚持先学一步,多学一些,学深一些。广大党员和群众要掌握党的十七大精神的基本内容。各单位科根据实际,通过举办各种形式的研讨班、培训班、学习班,分期分批把干警轮训一遍。
(三)要严格落实各项学习制度
在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期间,每周要至少安排一次集中学习活动,集中学习前要认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做到学习有记录、有签到、有检查、有考核。对党员干部的个人自学,各支部也要提出符合实际的明确要求,每次都要有记录,对学习文章、学习重点、学习讨论内容和学习心得体会等要不定期进行检查、抽查,确保学习活动人员、时间、内容和效果四落实,并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各支部要及时将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情况报院政治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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